1262.1.15 四恩抄 ~ 金言 1.
日蓮雖身無戒行、心未離三毒,然認為若法華經我自己信,亦令人結緣,則世間之事應可很安穩這樣思著。世既末代故,帶妻子之比丘亦受人歸依,服(食)魚鳥之僧亦又如斯歟。日蓮不如斯帶妻子,亦不服魚鳥,只因弘法華經之失(對幕府而言),不帶妻子卻犯僧(破戒僧)之名滿四海,雖連螻蟻都未殺,然卻惡名彌於一天。此或許正似釋尊在世時遭諸外道之毀謗一樣。認為「此全因日蓮信法華經之事,比他人稍微如經文來貫徹信心之故,是以惡鬼入其身而怨嫉歟」,但像日蓮這樣卑賤、無智、無戒者,卻合乎二千餘年以前所說之法華經之文所載之「當值留難」之佛記,此事之歡喜實難言盡也。
此身開始學文以來,漸已二十四、五年也。然殊信法華經之事,僅此六、七年以來之事也。又雖信然懈怠之身上,又為學文及世事所障,一日僅唱【法華經】一卷、一品及題目,但認為自去年五月十二日至今年正月十五日,二百四十餘日之間,則晝夜十二時修行法華經矣。其故,【弘】法華經之故而成如斯【流罪】之身,因此行住坐臥皆能夠讀法華經、【修】行法華經也。受生為人,這樣的喜悅,何事可有乎。凡夫之習,雖努力發菩提心而願後生,並提醒自己,然十二時之間也只能一時二時來勤奮修行。【而成了流罪之身】今不論是因特意想起而讀御經,或是沒有在讀御經,皆是在【修】行法華經歟。○因這樣的處罰而成了晝夜十二時之法華經之持經者,於末代此正是最珍貴之事。
又有特別歡喜之事。無量劫之間,回於六道,其間當多次生值國主,而或成為寵愛之大臣、關白(朝庭之最高官職)等。若爾,則當蒙過給國(領地),給財寶官祿之恩歟。又值法華經流布之國之國主,於其國聞法華經之御名而修行,行法華經故蒙讒言,然未曾值遇過處法華經之行者流罪之國主歟。法華經【安樂行品】云「是法華經,於無量國中,乃至名字,不可得聞。何況得見,受持讀誦」。因此,讒言日蓮之人,流罪日蓮之國主,正是我身恩深之人。[P2‧15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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