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72.頃 顯謗法抄 ~ 金言 1.
第二、明無間地獄因果之輕重。
問云,有因五逆罪以外之罪而墮無間地獄之事乎。答云,誹謗正法之重罪也。問云,証文如何。答云,法華經第二【卷之譬喻品】云「若人不信,毀謗此經,乃至,其人命終,入阿鼻獄」。於此文可以見到,謗法乃阿鼻地獄之業也。問云,五逆與謗法,罪之輕重如何。答云,大品【般若】經(摩訶般若波羅蜜經)云「舍利弗白佛言,世尊,五逆罪與破法罪相似耶。佛告舍利弗,不應言相似。所以者何,若破般若波羅蜜,則為破十方諸佛一切智、一切種智。破佛寶故,【又成為】破法寶故,破僧寶故。
顯 謗 法 抄
七
顯 謗 法 抄
八
破三寶故,則破世間正見。破世間正見○則得無量無邊阿僧祇罪。得無量無邊阿僧祇罪已,則受無量無邊阿僧祇憂苦」,又云「破法之業、因緣集故,無量百千萬億歲墮大地獄中。此破法人輩,從一大地獄至一大地獄,若劫火起時【此世界滅盡】,【又】至他方大地獄中【續受其苦】。如是遍【赴】十方【大地獄而】彼間劫火【又】起。故從彼死(此故罪人在所至之所燒死),【但】破法之業及因緣未盡故,【又】還來是間大地獄中」。法華經第七【卷之不輕品】云「四眾之中,有生瞋恚,心不淨者,惡口罵詈言『是無智比丘』,或以杖木瓦石而打擲之。乃至,【彼等】千劫於阿鼻地獄受大苦惱」。此經文之心,惡口及以杖打擲法華經之行者之人,其後雖懺悔,然罪未滅,而千劫墮於阿鼻地獄。已懺悔之謗法罪,尚千倍於五逆罪,況於不懺悔之謗法,當難有出阿鼻地獄之期。故法華經第二【卷之譬喻品】云「見有讀誦,書持經者,輕賤憎嫉,而懷結恨。乃至,其人命終,入阿鼻獄,具足一劫,劫盡更生。如是展轉,至無數劫」。[P7‧8]
https://changpeiyeong.blogspot.com/2021/11/1272_20.html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